Funmily歡樂派會員服務契約(通用)


為保障閣下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Funmily歡樂派會員並使用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尤其當閣下在線上點選「同意」鍵時,閣下即註冊成為Funmily歡樂派會員及同意使用Funmily歡樂派(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任何服務,即同時表示閣下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規定;另外提醒閣下,此處之規定隨時可能會變更,敬請定期查閱。

一、註冊注意事項

閣下於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Funmily之服務。當閣下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即表示閣下同意並願意遵守本合約書Funmily遊戲玩家通用守則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定,若閣下於香港以外地區使用本系統,則閣下同意遵守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若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二、服務簡介

Funmily
會員系統是「雲起遊戲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網路服務收費平台系統,閣下所購買的雲起點數卡將可享受符合Funmily收費平台的各項服務。我們將陸續推出其它適用於Funmily會員系統的遊戲、商品及服務,會員可以自由將Funmily點數轉移至任何Funmily會員系統提供的遊戲或服務,剩餘的點數會保留在Funmily會員系統內。未來,Funmily將與其他廠商合作,陸續提供更多不同種類的遊戲及其他網路服務予所有會員選擇使用。

三、Funmily歡樂派會員帳號規範

閣下明白一個有效証件號碼最多只可以註冊五個Funmily會員帳號,成功成為Funmily會員後,可使用Funmily會員帳號行使Funmily旗下網路遊戲之遊戲權利,無需另行註冊「遊戲帳號」。Funmily會員需依照各網路遊戲之計費方式,自動扣除其儲值點數。在不同遊戲中所儲值的遊戲點數不可相互轉換。為保障會員的權益,Funmily會員帳號不得修改,且各遊戲資料各自獨立,不得合併。

四、資料提供

閣下瞭解身為Funmily會員及使用者一定要自行申請帳號;並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及正確的個人資料(包括電郵地址),並隨時更新過時或已經變更之個人資料(包括真實姓名及有效身分證件號碼及其他的個人資料等)。如果閣下提供的個人資料有任何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懷疑閣下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權隨時取消、暫停或終止閣下的會員資格、使用Funmily各項服務之權利以及帳號內未使用的點數。此外,若閣下使用虛假、錯誤或不正當之方式在Funmily會員系統內進行「儲值」行為,本公司也將保留隨時取消、暫停或終止閣下的會員資格及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及本公司所提供各項其他服務之權利。如玩家需要更改註冊資料,必須親臨本公司辦理,身處海外之玩家請下載Funmily服務表格寄送電郵至客戶服務部,及請注意以下事項:
1.
每個帳號只可以更改1次註冊資料
2.
每次更改資料及各項查詢均須繳付行政費用
3.
必須出示身份証正本
4.
必須出示該帳號2個星期或之前的儲值點數卡或產品序號正本,以証明閣下為該帳號持有人
5.
未能提供儲值點數卡或產品序號正本者,該帳號及以下之遊戲或服務會被凍結3
6.
如帳號內沒有點數,而又忘記密碼者,請帶備足夠繳付行政費用之未儲值的點數卡乙張
7.
如同一時間出現多於一人聲稱擁有該帳號,本公司會即時凍結帳號。
8.
本公司保留該帳號的最終決定權及使用權

五、帳號及密碼

閣下成為Funmily會員後,將得到一個Funmily會員帳號及密碼。閣下瞭解帳號一旦設定,就不可再變更;本公司人員(包括客戶服務人員、GM)絕不會主動詢問閣下的密碼,閣下就閣下的帳號及密碼的保管和透過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須負上完全的責任;閣下同意閣下不會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若閣下發現閣下的密碼或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閣下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但若是因為閣下的保管疏忽或閣下沒有遵守本項規定使用閣下的Funmily會員帳號及密碼,而引致閣下的Funmily會員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將無法亦不會對閣下負上任何責任。請妥善保管閣下的帳號及密碼,為避免閣下的帳號被盜用,請務必做好以下的防範措施:
1.
避免設定過於簡單易猜的帳號密碼。
2.
請避免設定與帳號相同的密碼。
3.
請勿將帳號密碼透露給其他人。
4.
請勿與其他人共用同一個會員帳號。
5.
在網吧等公共場所離開座位時請先離開遊戲(下線)。
6.
請勿安裝非法或來路不明的外掛程式。
7.
若有任何人假藉活動名義要向閣下索取會員帳號、會員密碼、會員編號、身分證字號時,請特別留意,勿輕信而將會員帳號、會員密碼告知對方,本公司人員(包括客戶服務人員、GM)絕不會主動詢問閣下的密碼。

六、合約書修改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如果閣下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的服務。如果閣下維持繼續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的服務,則表示閣下同意並接受本服務合約書內容規範之任何修改及約束。


本公司保留日後因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因素)改變為任何收費模式。

七、Funmily歡樂派會員系統服務之停止及更改

本公司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何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或因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所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本公司對任何會員或第三者均不負任何責任。

A. 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發生下列情況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本公司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不明原因被停止或無法提供服務時;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B. 會員應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可能因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訊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忽而全部或部份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者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C. 本公司在遊戲官方網站、Funmily歡樂派網站內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所有的費用是以遊戲營運地區使用之貨幣為單位,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並且無法退還。在閣下同意本合約之後,我們將獲得閣下的授權,依照收費制度從閣下的Funmily會員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倘因任何原因我們無法自Funmily會員帳號扣取點數,閣下的Funmily會員帳號將即時被終止服務。

八、服務與限制

所有本公司遊戲內之道具、角色、電磁記錄等,皆屬本公司所有;若伺服器超載致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之情形發生時,閣下同意本公司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

閣下必須使用正當的方式進行遊戲。如閣下使用違法的方式進行遊戲,本公司對閣下的Funmily會員帳號將保留限制的權利;

若閣下攻擊(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方法、程式、軟體、硬體)本公司伺服器,本公司即有權關閉所有跟閣下相關之IP地址,並刪除閣下相關帳號內的全部角色及相關電磁記錄;

若閣下對於個人遊戲歷程有疑問,閣下必須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之內向本公司申請查核,若閣下需申請遊戲歷程,閣下可到問題回報區作出查詢,本公司電磁記錄保存期限為一個月,逾期未申請者,本公司恕不接受查核之申請,且於遊戲測試期間本公司亦不提供遊戲歷程之查詢。

九、免責聲明

本公司不保證Funmily會員系統所提供之各項服務附合閣下的要求以及相關服務的穩定、無誤及不中斷,閣下清楚明白承擔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的任何風險及可能衍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若因本公司自身、其關係企業、合作夥伴、供應商或相關電訊經營商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損壞、或其他人為操作上之疏忽、或錯誤而造成Funmily會員系統的服務中斷、暫時沒法使用、遲延、資料傳達或貯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者入侵進行篡改或偽造資料等情況而造成閣下的電腦系統產生損壞或資料流失及其他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上任何賠償責任。閣下瞭解閣下所購買的點數卡,一經開卡或儲值後,存入閣下帳號的Funmily點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者,此外,會員可以自由將Funmily點數轉移至任何Funmily系統提供的遊戲或服務上,Funmily點數一經轉移,即代表其點數由轉移至的代理商或合作廠商負責,本公司亦無法進行回復或退費等動作。

若閣下電腦軟硬體設備不符合遊戲之等級所需、作業系統執行過多程式或因ISP網路線路的品質不良,造成遊戲進行中產生LAG的情形,而造成閣下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就各項服務,不負責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本公司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會員需明白及願意承擔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

閣下若於現實生活中就閣下於遊戲上之道具、人物及其他各項電磁記錄,與他人為交易或互易行為,因此而產生的糾紛,本公司恕不負責。

若因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人為因素而導致閣下的損失,本公司將無法賠償此部分之損失。


十、遊戲內之虛擬物品

所有在遊戲中所得到的虛擬物品,全屬本公司之財產,會員於遊戲內所得到的虛擬物品絕無任何擁有權,本公司亦有權回收所有於遊戲內的任何物品而不作補償和通知。

在本公司所提供之虛擬物品購物網所購得及租用之虛擬物品,其使用期限涵蓋時間包括:間歇斷線、日常維護、緊急維護、帳號被凍結、帳號異常、以及登入伺服器所需時間。

於遊戲內之虛擬物品如因系統錯亂或其他因素,而令有關物品消失或回溯,補償與否皆由本公司決定,而閣下必須遵守有關的補償方法。

遊戲中之虛擬物品沒有任何現金價值,其後更不可轉變為現金或其他形式的財產。

會員不得將遊戲中的虛擬物品使用於非法用途及任何其他違返本公司契約內之基本原則。

倘會員違反本合約任何規定致令本公司蒙受任何損失,本公司將保留權利,可向會員追究法律責任並追索足額賠償。


十一、責任限制

閣下清楚明白及同意本公司將不會承擔任何因以下原因所造成之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之損失,本公司亦不會向閣下作出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之賠償(包括本公司已獲閣下事先告知有關賠償之可能性)會員同意使用本公司各項服務基於會員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自本公司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公司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會員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1. 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之使用或無法使用或暫時中斷;
2.
經由或透過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所購買或獲得之任何商品、資料、資訊或服務或接收之任何訊息;
3.
閣下的傳輸或所傳輸之資料遭到未獲授權或非法的存取或更改或再造;
4.
本公司以外任何第三者之聲明或行為;
Funmily
會員系統服務其他相關事宜。


十二、閣下的義務與責任

閣下同意對閣下公佈於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或透過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傳輸的一切內容負全責。

閣下承諾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閣下同意並保證不公佈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資訊於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上。

閣下同意不會於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上從事廣告或販賣非遊戲設定的虛擬商品行為。

而於遊戲內的宣傳產品並不是遊戲內的商品,因此亦不能對該商品進行販賣或從事廣告作業。

閣下不得未經授權私自對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程式進行除錯(Debug)、逆溯(Retroact)、編譯(Compile)、軟體轉換工程(Reverse-engineer the software)或任何更改原始程式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或以不當方法更改帳號或密碼,或以複製更改封包值之手段更改遊戲內容資料,或外掛程式及加速器程式,或其他不當使用方式,經本公司查明將有權把會員之帳號無限期停止本遊戲帳號之使用權以及帳號內未使用的點數,並且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情節嚴重者,則將連帶無限期停止該會員帳號之使用權(情節嚴重與否將由本公司認定),並且保留法律追訴權。

閣下不得假扮或以「GM」或「雲起遊戲代理有限公司相關組織或員工以及客服人員」或「Funmily歡樂派相關組織或員工以及客服人員」容易引人疑惑或誤認的角色、名稱。違者一經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或他人舉證告發,官方有權要求閣下更改、解散或逕行刪除該名角色或處以永久停權處分。

閣下同意遵守本公司網站之客服中心FAQ內容及遊戲規則。

本公司就閣下的行為是否符合本契約,有最終決定權。

若本公司決定閣下的行為違反本契約或任何法令,閣下同意本公司得隨時停止閣下使用本公司的服務。


十三、遊戲管理

一個月內未上線,且等級二十以下者,刪除角色名稱及相關電磁記錄。

三個月內未上線,不分等級,均刪除角色名稱及相關電磁記錄。

使用半形之繁體中文、英文及數字以外之字元設定角色名稱者,一律刪除Funmily會員帳號內該遊戲之全部角色及相關電磁記錄。

私下以貨幣或具財產性之物買賣、互易帳號或相關電磁記錄者,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將有權刪除帳號及相關電磁記錄。

威脅其他使用Funmily歡樂派及旗下遊戲及服務者或於遊戲進行中為擋路等阻礙他人順利進行遊戲、使用BUG及收授因為BUG而得來的利益或以不正當方式進行遊戲者,本公司保留對此情形及帳號、相關電磁記錄做判斷、處理的權力。

本公司將使用BUG之定義原則有最終的決定權。


十四、補償

閣下同意補償本公司之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關係企業、受僱人、代理人及一切相關人員,因閣下違反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內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或相關法律及規則所導致及衍生之一切損失及損害包括支付上述人士須就閣下的違反行為所進行的一切辯護或索償訴訟及相關和解之法律費用。




十五、私隱權之保護

除非法律規定或因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本 公司在未獲閣下授權時,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閣下的真實個人登記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閣下基於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閣下同意本公司於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允許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於必要範圍內,得使用閣下所登記的會員個人資訊以提供閣下其他服務。閣下同意本公司得就閣下的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任何會員的個人身份,閣下同意並允許本公司為任何合法公開的使用。閣下同意本公司,於下列情形發生時,得依法公開閣下的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因應法律及相關主管機關要求。
為保障本公司之財產及權益。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本公司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與他人相關(互動)之帳號歷程記錄,因前三款之情形調閱者。

本公司並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第486章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所列之法律及規則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

十六、Funmily之知識產權

閣下清楚明白及同意Funmily會員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所使用之任何相關必要電腦程式及軟硬體是受到相關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之專屬性及機密性資料。閣下也清楚明白及同意,經由Funmily歡樂派會員系統的服務向閣下提供之所有資訊內容所包含之一切資料、音樂、錄音、電腦程式、軟體、圖形、美術設計、語言、文字及所有視聽資料、攝影圖像包括影片及錄影帶及任何音響及圖像記錄等內容是受到相關之版權、商標、服務標籤、專利或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之保護。在未經本公司或相關之專屬權及知識產權持有人明確授權,閣下同意將不會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佈或以任何形式再造或複製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或上述由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所提供之內容之全部或任何一部份或根據上述內容所衍生之任何製作。閣下同意不會透過非由本公司所提供的介面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的服務。閣下同意及承諾在發現有任何人士違反本服務合約書之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立即告知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

十七、終止服務

閣下清楚明白及同意本公司基於本身之考慮,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由於閣下缺乏使用本公司之服務或本公司認為閣下已經或將會違反本服務合約書的任何條款或服務規範及任何法律及規則,有權隨時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閣下的密碼、帳號或作為Funmily會員的資格及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之全部或任何部份之使用權,並且將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內之任何內容因有關對閣下提供之服務暫停、限制及終止而作出適當之修改、移動或刪除。本公司亦有權基於本身之考慮,可在向閣下發出通知或未發通知之情況下,隨時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閣下的會員資格及提供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閣下絕對清楚明白及同意根據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合約書之規範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在無需向閣下進行事先通知之情況下,本公司可以立即暫停、終止及刪除閣下的帳號及閣下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檔案及任何記錄。另外,閣下同意若閣下的Funmily會員資格及享用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之權利被取消、暫停、限制或終止,本公司對閣下及其他Funmily會員或任何第三者均不須承擔任何責任。

十八、一般規定

1.
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若有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2.
若閣下使用Funmily會員系統服務進行任何網上遊戲,計費涵蓋時間包括間歇斷線、回溯、日常維護、緊急維護以及登入伺服器所需時間。
3.
閣下所購買的點數卡,一經開卡儲值後,即表示已經確認進行Funmily會員系統下各項服務之消費,已存入閣下帳號的點數,本公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者或回復點數或退費等動作。
4.
有關Funmily會員系統各項服務計費方式請上網查閱。

十九、管轄法院

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依據。就本服務合約書及服務規範涉及的一切爭訟,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院為專屬之管轄法院。




Funmily歡樂派會員服務契約(台灣地區專用)



歡迎加入Funmily歡樂派的會員。本合約載明使用Funmily歡樂派的服務時,應有的權利、義務及所適用的條件與條款等資料,同時記載本公司應負之責任與義務,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按下同意鍵(即表示您使用本服務)後,除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皆為真實、正確外,您也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規定,並同意接受Funmily歡樂派對本網站會員之規範(包括客服中心內容、Funmily遊戲玩家通用守則、公告事項各別服務之規範等)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前言

您了解您於Funmily歡樂派註冊成為會員後,可使用Funmily歡樂派服務。當您使用Funmily歡樂派服務時即表示同意接受Funmily歡樂派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並須遵守當地之法律規定。

立約人香港商雲起遊戲代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甲方」)係利用網路提供線上遊戲之人,茲因Funmily歡樂派服務提供事宜,與使用Funmily歡樂派之人(以下稱「乙方」)訂立本線上遊戲服務提供契約 (以下稱「本契約」),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與各項管理規範:

1. 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Funmily歡樂派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2. Funmily歡樂派:係指甲方於遊戲網站內標示為「Funmily歡樂派」所含線上遊戲之統稱。
3. 儲值: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向甲方購買一定期間內使用Funmily歡樂派之次數。
4. 點數: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5.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設備透過網路傳輸的方式,於Funmily歡樂派內始得操作、進行之電腦遊戲軟體。
6. 暫停遊戲權限處分:係指以限制登入Funmily歡樂派、扣除點數、扣除一定幅度之遊戲戰績、虛擬物品及刪除角色等方式暫時或永久禁止乙方使用Funmily歡樂派。
7. 程式漏洞(BUG):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8. 外掛程式: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用以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9. 遊戲管理員(Game Master):由甲方所聘僱,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10. 封包傳輸:資料在網路上傳輸時,需分割為數個區塊,每一個封包內含部份傳輸資料與表頭資料、封包型態、送件者與收件者的位址等資料。封包首先會傳送到閘道電腦,閘道閱讀目的位址後,將封包傳送到鄰近閘道,如此反覆進行,直到一閘道認得封包所屬的電腦,將該封包直接送達目的位址。
11. 遊戲戰績:乙方於Funmily歡樂派與其他使用者競技下之成果(包括積分、虛擬金幣與其他)。
12. 禁言處分:係指暫停乙方於Funmily歡樂派中一定時間之遊戲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13. 暱稱:係指乙方於Funmily歡樂派中自行設定的角色名字,不得更改。



.條款內容

一、 服務簡介
Funmily歡樂派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乙方線上遊戲之娛樂服務。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
  1. 基於Funmily歡樂派所提供之各項服務,請乙方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乙方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
  2. 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甲方保留隨時終止乙方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二、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 乙方同意本合約並完成本遊戲服務之申請後,甲方即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乙方使用。
  2. 乙方取得之密碼得於甲方之遊戲網頁上進行變更。甲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 遊戲管理員) 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
三、 資料保密原則
  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乙方同意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第三人使用;若有違反,乙方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

四、 個人資料保障
  對於乙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除下列情況外,甲方同意在未獲得乙方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乙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 基於法律之規定。
  2. 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要求。
  3. 為保障甲方之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乙方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五、 服務之停止與更改
  甲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如有系統或電磁紀錄遭破壞或異常,應採合理的措施後儘速回復。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1.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2. 由於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六、 服務之終止
 
(1) 乙方自行或幫助他人為下列行為,即屬違反本合約之行為:
  1. 以甲方或類似甲方之名義進行本遊戲。
  2.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遊戲惡意破壞或修改。
  3. 甲方發現乙方所填的個人資料是不實的。
  4. 乙方的言論或行為違背各遊戲所公佈的管理原則與系統公告。
  5. 利用遊戲之程式漏洞(BUG)進行遊戲。
  6. 於遊戲進行中以任何方式阻礙第三人進行遊戲。
  7. 以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或手段進行遊戲者。
  8. 未經甲方允許或同意進行電磁記錄的移轉行為(包含涉及現金交易行為)。
  9. 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2) 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並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
  1. 暫停遊戲權限(即乙方的帳號將無法進行遊戲):視違規輕重給予七天不等之暫停遊戲權限處份,若有重大違規者,給予永久停權之處份(即該帳號永遠無法再進行遊戲終止合約) 。
  2. 刪除帳號。
  3. 降低遊戲內一定幅度的總遊戲戰績或虛擬物品,並取回不當得利
  4. 甲方對於事實認定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應賠償其損害。
(3) 乙方得隨時向甲方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所購買但未使用之點數,已消費點數無法退回。但乙方有可歸責違約之事由時不在此限。

七、 風險承擔
  乙方同意使用Funmily歡樂派各項服務係基於乙方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因為自Funmily歡樂派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Funmily歡樂派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乙方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八、 申訴權利
 
  1. 乙方對於甲方服務品質或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甲方最遲不得超過十五日回覆。
  2. 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詳見甲方官網。
九、 智慧財產權
  Funmily歡樂派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十、 遵守中華民國法令
  乙方必須遵守使用本軟體/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中華民國法令。若乙方的行為違反本合約或其他法令,乙方同意甲方得隨時停止帳號使用權或清除帳號,及停止提供Funmily歡樂派服務。乙方有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1. 乙方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Funmily歡樂派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2. 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攻擊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Funmily歡樂派的相關網站上。
  3. 乙方同意不會於Funmily歡樂派的相關網站上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行為。
  4. 乙方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表文章時,應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5. 乙方同意必須充份尊重著作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十一、計費標準
 
  1. Funmily歡樂派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見甲方官網)。
  2.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惟乙方以預付儲值使用本遊戲,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整而減少或縮短。
  3. 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官方網站、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乙方。
  4. 甲方在官方網站上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所有的費用是以新台幣為單位,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制。乙方同意接受本合約後,即表示授權甲方依照收費制度從乙方的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
十二、電磁記錄
  乙方於Funmily歡樂派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記錄與Funmily歡樂派其他之電磁記錄均 屬甲方所有,甲方對於所管理之電磁記錄應努力維持完整。乙方對於電磁記錄有支配的權利,使用支配的範圍以雙方契約所定為限。

十三、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1.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乙方查詢。
  2. 乙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甲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由乙方負擔。
  3.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方式提供資料。
十四、遊戲管理規則及公告
 
  1.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
  2. 遊戲管理規範、公告、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皆視為本契約之一部份,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帳號安全
 
  1. 甲乙雙方互負帳號安全義務。甲方應提供乙方各式安全機制,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之安全機制 (如防盜卡、電話鎖)電磁記錄仍遭不當移轉時,經甲方調查屬實,甲方無條件回復為原始狀態。
  2.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
  3. 乙方應提供正確個人資料申辦會員帳號,並不定期接受甲方查證,如有不實得暫停其使用權限及請更換新帳號密碼。並以正確的資料參與各項活動,資料不實者將取消資格,不得事後更正。
十六、連線品質及補償
 
  1. 甲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乙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2. 若甲方免費提供Funmily歡樂派遊戲,且乙方除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上網所需之費用外,未支付甲方遊戲費用時,甲方無須負擔任何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若甲方提供為月費制遊戲時,對於遊戲中斷或無法連線可歸責甲方時,甲方應返還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乙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十七、遊戲需求及產品包退費
 
  1. 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詳見各產品包裝及遊戲官網,遊戲維修及開關機時間亦均見官網公告。
  2. 乙方於購買甲方產品包七日內,得憑購買發票和原產品包及尚未使用開通之序號向甲方申請退費。
十八、送達
 
  1.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2. 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3. 甲方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十九、規範之修改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甲方將於官方網站、Funmily歡樂派網站公告之,或以電子報方式通知乙方。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乙方須立即停止使用Funmily歡樂派之各項服務。如果乙方繼續使用Funmily歡樂派之各項服務,則視為乙方已同意 並接受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二十、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二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